「願榮光歸香港」成禁歌 法界:上傳可能違法
香港「反送中」運動歌曲「願榮光歸香港」(Glory to Hong Kong)在本地已成為禁歌,有大律師說,上傳相關歌曲有可能違法,但據報導,目前在搜尋引擎谷歌(Google)等尚可瀏覽到相關連結。
行政會議成員、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天向媒體說,法令表明,不能分享及傳播有關歌曲,不論以公開或非公開形式,如果上傳有關歌曲並意圖與他人分享,可被視為有犯罪意圖。
他指出,臨時禁制屬民事禁制令,如有違反,可能會觸犯藐視法庭罪,不一定等同犯香港國安法。不過,如果有關行為表面上違反了國安法,法庭也會認為當事人有犯罪意圖,很大機會遭檢控國安法罪名。
另據官方香港電台報導,截至今天下午,網上仍可瀏覽到27條與相關歌曲的連結。
據報導,據向代表Google、Meta等科技企業的亞洲網路聯盟查詢有關情況,對方回覆表示,會評估有關裁決,包括對企業的影響,又指相信自由開放的網際聯路,是香港銳意成為國際創科中心的基礎。
香港當局之前就申請禁播「願榮光歸香港」官司提出上訴,高等法院上訴庭昨天裁定港府勝訴並頒下臨時禁制令,禁制內容大致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廣播、表演、發布、出售、要約出售、分發、傳布、展示或複製有關歌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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