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五星級飯店辦趴DJ「中離」 遭指吸毒告贏造謠同行
高雄某五星級酒店去年3月舉辦音樂派對,陳姓女DJ上場時,因身體不適中途下場,被送往醫院治療,但楊姓主辦人卻在舞台上稱陳女「O你娘,陳OO嗑嗨了」,另名王姓男子則在臉書發文,暗指陳女吸毒,陳不滿對兩人提告求償66萬690元,法院審理後,僅判王男要賠償8萬,楊男免賠。
判決指出,陳女去年3月11日受邀到知名酒店舉辦的音樂派對擔任DJ,但中途疑身體不適,活動進行到一半就走下舞台,引起眾人質疑,事後在場人士通報警方到場,陳女也被送醫治療。
陳女事後指控楊男在他身體不適時,在舞台上竟大喊「O你娘,陳OO嗑嗨了」,暗指她活動當天疑似吸毒導致精神恍惚。
隔天王男則在臉書發文,指「陳妹妹你很勇嘛!再吃阿!早就跟你們說吃毒不好!」後來又在該文留言處標註她的帳號,並指陳「那妳幹嘛跑?你理直氣壯幹嘛跑?」
陳女不滿兩人言論都未經查證,就暗指她吸毒,害她被人誤會,診斷罹患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適應障礙症,氣得對楊男、王男提告,包含醫藥費、精神慰撫金,合計索賠66萬690元。
楊男挨告否認有在舞台上暗指陳女吸毒,稱當天陳精神恍惚下面觀眾早就議論紛紛,他基於活動安全,有報警並通報救護車,並沒有刻意誣陷陳女;王男則稱臉書發文是指另名陳姓女友人,是陳女跑來回覆辯駁,他才會標記回覆她。
高雄地院審理時,法官依據在場舞客證詞,認為楊男當時應為自言自語,但究竟是在舞台上或舞台下發言,均未在舞客與陳女對話中提及,缺少證據指楊男有將「嗑嗨了」散播於眾,應無侵害陳女名譽。
至於王男部分,法官認為王男當天不在場,發表的貼文內容僅是聽聞友人轉述,而未向陳女或活動方查證,可使曾參與活動者聯想到陳女有在現場施用毒品,即便沒參加活動,看到貼文也會聯想陳女有施用毒品,足以貶損陳女評價。
且王男發文後,面對陳女質問,卻未否認他貼文指摘對象並非陳女,而是另有其人,與一般人遭誤解言論的回應有別,綜合事證後,依王男經濟狀況,判他應賠償陳女8萬元。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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